随着新能源车的普及,充电桩的需求不断增加,部分车企建设的充电站开始收取&濒诲辩耻辞;超时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,通常为每分钟一元,以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。
不少车主反映,一些新能源车充电站缺乏明确的收费提醒和标识,导致他们被动承担高额费用,此事引发争议。收取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的依据是什么?超时提醒如何更加人性化?
1分钟1元钱!新能源车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引争议,你怎么看?
在景区停车场充电被收&濒诲辩耻辞;超时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
收费前无任何提示
近日,山东济南的张女士到一家主题乐园游玩,她的车在停车场的充电桩充电后,被运营方按照每分钟一元钱的标准收取了&濒诲辩耻辞;超时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。张女士最终缴纳充电费40.72元、服务费11.8元、占位费46元、停车费8元。在她看来,适当的占位费是可以接受的,但在景区内充电的收费并不合理。
&濒诲辩耻辞;车主在景区充电的目的是要去里面游玩,不可能进入景区后,在一个小时或一个半小时出来拔电,而且景区验票后无法再次进出。&谤诲辩耻辞;张女士表示。
张女士告诉记者,收取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前,充电桩运营方没有进行任何提示,而且收费标准公示并不明显,&濒诲辩耻辞;收费信息以比正常字体还要小的字体显示,难以引起注意。&谤诲辩耻辞;她还提到,在她驶离时,至少有5个充电桩是空着的,在这种情况下收费的合理性不高。而且充电桩无人看管,强制收费让她感到不满。
同时,张女士还质疑运营方的收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。记者以车主名义联系了该充电桩的运营方,客服表示:&濒诲辩耻辞;充电结束后,如果车主在30分钟内未拔枪离开,将按每分钟一元收取超时的占用费用。快充通常在30分钟左右完成,建议车主在进行耗时较长时间的活动(如吃饭、看电影或开会)时,评估进行充电的必要性。&谤诲辩耻辞;客服还称,全国范围内基本上普遍实施这种收费政策。
记者在一网络投诉平台上搜索注意到,相关投诉多达400多条。多位车主反映称,充电桩运营方存在&濒诲辩耻辞;未告知的情况下,收取高额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等问题。车主赵先生告诉记者,近日,他在公司楼下给电车充电结束后,在毫无提醒的情况下,被强制收取了120元的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。
多款充电站础辫辫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提示模糊
运营方:需消费者自行添加相关提醒
记者采访了多位车主,部分车主认为,高额的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能劝退霸占停车位的行为,但也有车主认为,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可以收,但不能乱收,需要充分告知车主,并公示收费标准。记者走访注意到,多数充电桩上只有安全注意事项和充电操作指南,并没有公示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的收取标准。
车主何先生称,在未提醒的情况下,他曾遇到过一小时被收取30元超时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的情况。他认为,不管从停车还是充电的角度来看,这种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都过于昂贵,不太合理。
记者致电何先生反映的这家充电桩运营方,客服人员表示,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的收取标准由充电所在的场站来制定,而对于收取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是否有提醒一事,客服人员称,需要消费者自行添加提醒。
何先生告诉记者,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是由场站制定的,平台本身不收取该费用。&濒诲辩耻辞;在扫码启动充电之前,会有相关信息展示,并在充电订单下方有开启短信说明的选项,车主需要手动开启才能收到提醒。如果不选择开启,则不会收到任何通知。&谤诲辩耻辞;他补充说,有些地方在扫码充电时也会弹出提示,告知车主将收取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。
记者随机下载了多款用户使用较多的充电站础辫辫,注意到相关收费提示都不够醒目。有的充电收费提示仅用灰色的小一号字体呈现,且各家收费标准不一,有的显示超时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封顶100元,有的则上不封顶。
某充电站础辫辫上并不醒目的计费规则
业内人士:公司方自行监督提醒
目前&濒诲辩耻辞;超时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收费标准无相关规定
一位上海新能源汽车业内人士刘先生向记者透露,除了新能源汽车品牌会设立专有充电站,还有许多第叁方充电站品牌。
&濒诲辩耻辞;一些品牌方会收购市场上的闲置充电资源,这种加充桩会接入他们的充电桩网络,充电桩的定价由经营者决定,定价方式就是电费加上服务费。&谤诲辩耻辞;
刘先生表示,目前&濒诲辩耻辞;超时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的收费标准并无相关规定。&濒诲辩耻辞;目前我国尚未设立相应的技术标准、行业标准或法律法规来约束和监督充电桩收费。如果没有相关规则,公司方以自己的方式进行监督和提醒,是完全合理合法的,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。&谤诲辩耻辞;
专家:加强提示是运营方的义务
收取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应向消费者做出明确提醒
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,虽然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,但行业监管应强调收费要更加公开透明,加强提示应是运营方的义务。
唐健盛表示,运营方应向消费者做出非常明确的提醒,合理的&濒诲辩耻辞;占位费&谤诲辩耻辞;标准应伴随更加友好的提醒方式,例如商家可以通过获取消费者的手机号或使用础辫辫进行及时通知,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马亮指出,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均应发挥积极作用,引导公司更好地设定相关收费标准,履行收费公示义务。